央行进一步完善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

1月7日电,央行就《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一是将支付机构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经常项下。《通知》明确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允许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跨境交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外贸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支持海外务工人员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薪酬汇回等业务。二是明确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业务主体展业和备案要求。三是明确业务真实性审核、三反和数据报送等要求,压实银行与支付机构展业责任,防控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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